2017年,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积极探索,优化服务。紧密围绕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点,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提高了质监工作的透明度。现作出如下报告:
一、信息公开要点完成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重点公开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
公示财务信息:2017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公示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办事指南:2017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权限内特种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以及相关表格下载共15项。
开展网上问卷调查:2017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开展了3次问卷调查,征集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对质监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回收有效问卷1468份,形成报告在门户网站上公示。
2.突出公开质量监督重点工作
一是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了“放管服”改革。2017年,我局公开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目录》《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办事指南》《权限内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等信息,网上办事服务水平也有了很大程度提高,注册用户4617人,办件量达到5340 件,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是公开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推进了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2017年,我局进一步增加了监督检查次数,制定了多项国家和地方标准,提高了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力度,强化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年多次发布重大执法行动方案,公示检查结果,如:《湘潭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工作的通知》《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7年上半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关于开展“诚信计量承诺”活动的通知》等。
三是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推进了创业创新发展。2017年,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公开了《湘潭市质监系统涉企收费“停、减、免”项目汇总》,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2017年,我局门户网站“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改版工作顺利完成。新网站信息发布注重时效,界面力求简洁美观。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同比增长41%,网站总访问量达到282938次。
2.充分发挥了“湘潭质监局”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29条,同比增长5倍,订阅数升至107个。
(三)政策文件解读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发布相关业务文件和政策的解读信息4条,具体内容为:《关于<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质监领域推行综合执法的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湘潭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管理办法>起草说明》《<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管理规定>起草说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对上述文件的解读增加了群众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提高了群众对质监工作的配合度。
(四)留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门户网站共收到群众留言4条,均已办结并公开答复,平均办理时间为7天。
(五)政务公开培训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指定了4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结合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动态信息、通知公告、财政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信息等工作信息355条,同比增长2倍。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群众关于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为1件,政府法制办维持原判。未接到行政诉讼。
六、不足之处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为顺应“互联网+政府工作”的发展趋势,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与群众的互动程度有待提高,特色专栏的维护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对策,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分工,力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有所突破和提升。
七、2018年政府信息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继续主动接受市政府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各类培训。
(三)继续依法依规公开信息
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制度,完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条 | 35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9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4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