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26年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项目比价公告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mr.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7-01 09:04

  为确保湘潭市2026年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项目有序推进,依据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管理制度,决定通过比价采购方式采购此项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2026年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项目

  2.项目负责人:陈果  联系电话:0731-58553020

  3.采购需求:

  依据确定的加权方法测算湘潭市、所辖区县及调查行业的制造业产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针对测评结果,撰写测评报告,系统分析全市及所辖地区的产品质量状况。

  成交供应商应设计监测方案、建立测算模型并保持与国省局一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对各地方政府的考核测算方法执行,提交2026年各县市区测评结果并出具《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调查报告》(含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监测)。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采购控制价: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若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报价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成本构成说明,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比价响应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比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2.比价响应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要求。

  三、响应要求

  1.响应时间: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30。

  2.文件要求:①响应文件需密封,并注明“《湘潭市2026年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项目》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②响应文件至少包含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需求响应情况、服务实施具体方案、报价单等完整内容。报价单应列明总价,并按人力成本、差旅费、税费等主要成本项进行分项说明。③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提交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路13号,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办公楼305室。

  4.联系人及电话:徐吉祥,0731-58553020

  四、采购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一)评审原则

  1.比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由采购单位组建的比价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比价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价格部分(20分):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20。

  技术部分(50分):包括服务方案(16分)、理解程度(12分)、进度计划(10分)、售后服务(12分)。

  商务部分(30分):包括相关资质条件(9分)、类似业绩(12分)、信用状况(9分)。

  3.成交原则: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报价较低者优先;若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由评审小组随机抽签确定。

  (二)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全部服务费用及差旅、餐费、加班、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以人民币万元或元为单位。

  (三)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须满足①监测调查方案和测算模型与国省局方法一致;②提交的2026年各县市区制造业产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测算数据完整、准确;③出具《产品质量合格率监测调查报告》,内容覆盖全市及所辖区县、主要行业,分析深入,结论清晰。

  2.验收方法: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组织对提交的测算模型、数据底稿、报告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委托第三方复核。所有成果文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方视为验收通过。

  (四)保密义务

  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过程中知悉的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比价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单位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响应文件内容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本公告由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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