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 的公告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mr.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5-14 15:09

  为持续深入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重点对象: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肉类产品的经营者、餐饮门店、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

  (二)重点品类:肉及肉制品。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1.非法贩卖白板肉,未按规定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进口肉类未索取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2.采购、售卖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原料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3.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以其他畜禽肉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特别是在酱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中超限量使用防腐剂、护色剂,预制调理肉中超限量使用磷酸盐注水的违法行为。

  5.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6.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7.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虚假宣传、虚假标注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公众可通过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二)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5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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