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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
单位名称 |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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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金额 |
385.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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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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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职能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四)在市局指导下宏观质量管理。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九)在市局指导下完成计量监管工作。 (十)在市局指导下完成标准化管理工作。 (十一)在市局指导下完成认证认可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四)完成市局、高新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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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完成情况 |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2021年度我局通过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至市场监管各条业务线,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强化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从而提高了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调整率为0。2021年度年初预算为352.63万元,到年底年度预算为385.22万元,预算增加全部为落实国家政策产生的调整。 2、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为100%。2021年度预算安排基本支出为385.22万元,实际基本支出385.2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为100%。 3、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为100%。2021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为0万元,实际项目支出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为100%。 4、资金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5、“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5.08%。2020年度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0.62万元,实际支出8.81万元, “三公经费”控制率82.96%。 (二)预算管理方面: 1、管理制度方面。已合法、合规、完整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相关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专账核算方面。项目支出是分项目单独核算。因公用经费与业务性专项经费有交叉,项目支出核算不够精确。 3、预决算信息方面。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4、政府采购完成情况。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降低采购成本,所有需经政府采购的事项,均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三)资产管理方面: 管理制度方面。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所采购资产按要求及时进行资产管理登记,相关制度合法、合规,但缺乏专人管理资产,资产配置和管理等方面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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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绩效自评情况。 1、2021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94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如下: ①绩效目标: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3%,目标完成25.45%,完成率848.33%; ②绩效目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每年6月30日止企业年报率不低于70%,目标完成91.97%,完成率131.39%; ③绩效目标: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降低采购成本,所有需经政府采购的事项,均需按规定办理手续,绩效目标100%,目标完成情况100%,完成率100%; ④绩效目标:全年完成食品、药品等主题宣传活动,绩效目标≥2次,目标完成情况2次,完成率100%; ⑤绩效目标:大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投诉处理答复率100%,目标完成情况100%,完成率100%。 ⑥绩效目标: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单位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实施执法监督检查,绩效目标≥80次,目标完成情况160次,完成率200%; ⑦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各项双随机抽查计划,绩效目标①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80、②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完成率167.5%。 三、我局全年紧扣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执法、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高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为突破高新区1-5月市场主体负增长困境,完成11-12月壮大市场主体责任目标,实现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高新区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责成我局牵头,会同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招商局、社事局、科创局、创业中心以及板塘街道、双马街道全力做好壮大市场主体、释放发展活力的工作。6月份以来,我局成立壮大市场主体工作专班,制定《“壮大市场主体、释放发展活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周一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情况,同时,出动全体干部职工,成立6个行动小组,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深入市场主体一线,开展市场主体“分片包干”“拉网式”排查。同时,成立市场主体专题调研组,撰写《关于湘潭高新区市场主体情况的调研报告》。通过不懈努力,我局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6月份市场主体增速在全市排名第一,是唯一市场主体正增长的单位。二是截至目前,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482户,其中企业714户,个体工商户768户,市场主体增速在全市排名第二。 (二)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充分运用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将企业设立登记常态化材料压缩到5份,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办理各类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1355户,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为86.56%,容缺受理登记96户(其中企业7户,个体工商户89户)。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解决企业“退出难”的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已有223家企业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为企业开办提供“一条龙、零成本”服务。实现纸质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同步签发。今年以来,共为472家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一套四枚公章1888个,为企业节约开办成本28.32万元。共接待各类咨询8900余人次,为900余家市场主体免费提供帮代办服务。 (三)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省市统一部署,率先于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6月份,我局牵头拟定出台了《湘潭高新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并由高新区审改办印发给各职能部门。目前,我局已全面推行住改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其余事项正在逐步落实。试行“住改商”告知承诺制以来,我区市场主体增量明显,共新设企业51家、个体户72家。 (四)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建立中介机构微信群,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扩大招商渠道,大力宣传登记制度简易化、便利化改革措施和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今年以来,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家。截至目前,全区共登记湖南时变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铁姆肯(湖南)轴承有限公司等32家外商企业。3月18日,湖南时变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送来了感谢信,高度评价了我局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作的工作。 二、高标准规范市场秩序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开展联合抽查,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工作,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实施有效的市场行为信用约束机制。截止11月中旬,分局检查市场主体134户,其中联合其他部门抽查市场主体5户。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制度。高新区企业2020年度的年报率为92.05%,完成抽查企业345户,其中吊销332户,13户因弄虚作假或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结合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多车次,检查经营840户,引导经营者办理执照230户。 (二)加强价格监管。截至目前,共年审收费单位85户次,审查收费金额5300多万元,向市局移送违规收费线索3条。同时,扎实开展民生价格监管,围绕生活必需品和生活服务业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开展监管。 (三)打击防范传销。制定并下发《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公安分局集中对辖区进行网格化摸排,配合高新公安分局开展专项行动2次。经过不懈努力,高新区及新塘里社区已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无传销区、社区,我局被评为2020年度湘潭市打击传销工作先进集体。狠抓“两反”、广告监管、长江禁捕、扫黄打黑等工作,有效维护了我区市场经济秩序。 三、高强度筑牢安全防线 (一)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截至目前,分局共审查食品经营户288户,其中现场核查通过258户,退回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申请人30户,从源头上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护苗”行动、“护老”行动、网剑行动、年关守护、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大米、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餐饮单位“地沟油”、食盐等20余类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高新区舌尖上的安全。一、二、四季度,我局在全市食品安全暗访抽查工作中排名园区第一,三季度排名第二。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冷链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冷链食品和食品包装实现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核酸检测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58家次,908人次,食品及包装标本1015个,环境样本1019个,结果均为阴性。通过标准化建设、公示宣传,打造“小食代林邑特色粉铺”、“老台门包子铺”、“根根爽餐饮店”、“喜羊羊小吃店”4家“放心早餐样板店”,带动全区早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4家“放心早餐样板店”均已改造完成。 (二)筑牢药械化安全防线。集中开展药械化安全“年关守护(2021)”行动、农村药品专项整治、医保基金集中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建立工作联络群,组织业务培训会。对检查中发现药品进货票据保留不及时,药品销售记录不完整,包装标签不完整等问题,要求负责人立即整改到位,并持续监管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加强集采药品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开展三年行动攻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迎国庆保平安促发展”、机械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物业服务和电梯维保单位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隐患排查、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瓶重装站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等20余类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高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在湘潭在线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上稿10余篇,产生了较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效果。今年以来,分 局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06份,排查安全隐患430条,整治安全隐患394条。我区特种设备保持安全运行,使用登记率100 % ,定检率99.17%,未发生任何特种设备事故,在市局2021年各县市区(园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考评及10月份“强执法防事故”执法质量评议中,我局均排名第一。 (四)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制定并下发《湘潭高新区2021年度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质量强区联席会议,积极培育华菱线缆、湘电集团等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市长质量奖、湖南品牌故事大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和企业质量诊断、体检服务行动,多措并举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实施。2020年湘潭高新区质量工作考核结果获评A级。有效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火灾防控产品、钢筋产品、塑料制品、电气产品等质量检查工作、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和各类标准化、认证、计量工作,确保我区平稳安全发展。 四、高起点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12315投诉举报中心转办分流的案件1412起,办结1366起,办结率99.97%;共办理办理市民热线转办分流案件295件,办结率、满意率100%。 (二)推广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大力发展京东、家家美、步步高湘潭万达店等高新区消费体量较大的企业和电商平台成为ODR企业。目前,高新区已有10家ODR企业,共办结ODR消费投诉5起,ODR企业自行和解2起。 (三)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工作。于万达广场举办高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现场生动讲解6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对现场约80名商场管理人员、商户代表进行了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培训。设立消费维权咨询展台,开展消费维权现场接访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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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
存在的问题 |
预算执行方面:本年度预算执行中最大的问题是部分公用经费科目预算资金安排较少,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有差异。财务人员对专项资金理解不到位,以至于账务处理中不够精准。 资产管理方面:分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但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度还需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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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1、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将预算安排合理细化,加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与核算管理,做到更加精确。 2、加强领导,加强岗位实务学习与培训工作。加强新政策新规定等业务学习培训,让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通过学习能够准确地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细化预算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财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 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保证固定资产账账、账实相符。切实做好部门新增配置资产预算的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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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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