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mr.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2-10 16:01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及《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湘潭建设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省市场局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着力营造高效、便捷、公平的营商环境。一是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认真落实湘潭优化营商环境28条,自加压力,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5天,比省、市要求多压缩0.5天。二是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认真梳理了第一批市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61项,牵头制定了实施方案。填制了《湘潭市“一件事”证照套餐明白卡》,制作了示范文本、一次告知单,公布了60多个二维码,实现了企业和群众“一扫便知晓”。三是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腿”。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率达到98%以上,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率达到57.52%。四是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全面对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国家局和省局的基本目录清单,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6类依申请事项23个基本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审核发布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6类依职权行政行为的近600个事项的实施清单。五是政务服务更高效。2019年度我局政务中心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6152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情况、行政检查情况、监督抽检情况、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及时统一文书模板,规范印制了33种常用行政执法文书,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管理过程中必须规范使用和填写执法文书。同时加强执法装备配置,给执法大队配置了照相机、摄像机、便携式打印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装备,鼓励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在调查取证时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9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6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2起(其中维持2件、驳回1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2件)。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市局法制机构均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对案件的违法事情、定性证据、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了法制审核,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组织听证会11次。另外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三)强化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紧抓市场监管这一主业主责,强化监管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守住市场安全底线。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假冒伪劣、虚假违法广告、网络违法和整治药品价格高企、合同霸王条款、农资市场、无照经营、扫黑除恶等多个专项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着力创新监管方式提效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率先在全省市州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双随机抽查,确保抽查更加公正、专业。开展各项抽查29批次,目前已检查企业2656户。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方案。推动信用约束,今年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644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1900户。二是着力强化监管防风险。把食品安全作为政治工程、民心工程、良心工程,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推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开展“护苗、护源、护老”三大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做好中非经贸博览会嘉宾到韶山参观等重大活动、“三考”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同时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的重要内容。市食安委全会召开后,对“三大行动”和“六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会同教育、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查获假冒伪劣食品52吨,取缔黑窝点17个。我市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年底前可望实现80%的目标。全面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查办“药械化”案件。扎实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两起案件被总局列为“百日行动”典型案例,在全省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上,湘潭局作了典型发言。强化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各类单位16897家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与问题2385条,责令整改592家次。全市在市场监管领域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源发性、系统性安全事件。三是着力加强价格执法惠民生。聚焦民生热点,严厉整治医药、教育、涉企收费等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专项行动8个。发现教育、医疗服务等价格收费违法违规问题35类,责令整改清退2591万元。开展商业银行收费和转供电环节电价检查150余次,为企业减负3900万元。四是着力打击侵权假冒顺民意。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查处案件68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五是着力打击传销保稳定。会同公安部门查处了“伊思多尔组织领导传销案”,涉案金额64亿元。我市2019年的打击传销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一。六是强化消费权益保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2661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8万元。

(四)全面提高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持久性、针对性、特色性和实效性。2019年4月,我局举办了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专家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授课讲解,参训人员达160人。2019年9月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如法网学法考法,参加率100%,通过率100%。2019年11月,组织我局23名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学习及考试。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26人次参加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政策法规、执法打假、纤检法制和执法、执法管理干部、执法稽查业务等培训,进一步拓宽了执法人员的思路视野、更新了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预防行政执法风险。2019年8月下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系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查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是否合法、正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对给予较重处罚或者重大、复杂的案件,是否履行了法制审核和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是否建立了规范完整的执法案卷等情况。2019年9月初,我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湘潭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核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全年以本局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1起。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保护。

(七)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19年,我局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维持2件,驳回1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2件。2019年,我局应对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驳回4件,撤销1件。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把推进法治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立足之本认真谋划,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具体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场监管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与群众密切关联的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仍然较为突出;二是商事制度改革系统性配合需要加强;三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等专项执法还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神,党内法律法规以及与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学习。加强干部职工素质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按上级部署,认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着力开展商事制度改革,科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努力提升市场监管法治能力,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强化市场安全监管。着力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全面深入排查化解本系统、本部门风险隐患。加强重点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四)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紧扣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顽疾,重点查办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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