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24年2号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mr.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2-20 15:21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至2023年同期二月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湘潭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25”起重伤害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1年2月25日11时15分左右,湘潭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二厂区钣金车间西端折弯作业区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2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超载致吊索具断裂。欧某涛选用起重载荷小于5吨的吊索具对工件进行吊运,而吊运工件的总重量为9.377吨,由于超极限载荷使用,导致索具上的蝴蝶扣在吊运过程中断裂。二是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从吊物下方穿行。欧某涛违反吊物下不能站人的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从吊物下方穿行,被恰巧坠落的重型吊物砸中致死。三是湘潭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该公司对业务外包单位XX公司存在的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问题,未有效识别和严格审核。四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湘潭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未制止从业人员的违章操作行为。事故发生当日项目负责人不在生产现场,也未指定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导致无人制止欧某涛违章冒险作业。五是设备管理不到位。在日常巡查中未及时发现和清理事故发生车间存在标识模糊不清、磨损严重的吊索具,为事故发生留下隐患。六是安全教育缺失。没有对欧某涛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保证欧某涛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致使欧某涛未掌握其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湘潭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给予行政处罚,4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二)湘潭经开区湘潭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1”机械伤害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3年2月1日11时20分许,湘潭经开区湘潭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装二线从业人员在总装一线FA10工位上进行天窗框架铆接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1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违章作业。潘某违反《FC-3AC自动生产线操作说明书》规定,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未将安川YR-MS165机器人设置为暂停手动模式,擅自进入机器人工作区域调整汽车天窗工件,被机器人工装板压在定位工装滑台上身亡。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潘某自2020年7月22日从事操作工以来,XXXX公司未记录《FC-3AC自动生产线操作说明书》的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时,未确保潘某充分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XXXX公司未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XXXX公司共有员工179人,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行政组行政IT员工刘某为专职安环管理员,刘某需要同时承担行政IT及专职安环管理员工作,未依法配备专职安全员。四是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XXXX公司编制的《FC-3AC自动生产线操作说明书》明确规定必须穿着安全防护装备(安全帽、防护镜和安全鞋),但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五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XXXX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从业人员违章作业、总装一线安全栏存在违章进入缺口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XXXX公司主要负责人对生产科相关管理岗位调整后,未及时通过发布任命文件等形式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任命刘某为专职安环管理员后,未明确刘某作为专职安环管理员的职责。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XX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被给予行政处罚,3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建议对2名有关公职人员谈话提醒。

  (三)湘潭经开区XX科技有限公司 “2·23”机械伤害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23年2月23日0时36分左右,湘潭经开区XX科技有限公司压合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1万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李某在压合车间作业时违反 “台车轨道禁止行人”“当心挤压”“未经允许,不可入内”等警示标识,违章进入正在自动运行的台车与墙柱之间,不慎被台车持续挤压在墙柱上伤重身亡。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XX科技公司MEIKI压机投入使用时,未将MEIKI压机说明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确保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台车运行过程中“台车轨道禁止行人”“当心挤压”“未经允许,不可入内”等安全技术特性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意识。三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XX科技公司MEIKI压机投入使用以来,虽辨识了MEIKI压机自动运行的台车存在安全风险,并在现场张贴了相应的警示标识,但未排查台车自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等事故隐患,未进一步采取防止非岗位人员误入的治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四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XX科技公司共有员工约900人,环境安全课从业人员既要负责环境安全又要负责生产安全相关工作,未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未全面落实落地

  3.追责问责情况:XX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被给予行政处罚,2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二、工作建议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回顾往年同期事故,工商贸机械伤害事故类型尤为突出。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春节临近,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微博、电子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要充分利用节假日等时间加强对沿街门店典型火灾防范的宣传教育,组织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消防宣传服务队、志愿者等力量,深入门店、居民家庭等场所,强化安全常识宣传,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的浓厚氛围。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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