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告知书(式样)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mr.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9-06 11:37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告知书

(式样)


                                                                      编号:   号

××××××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内容,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随机摇号,抽取你单位为本年度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对象。现将检查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登记事项主要检查内容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

3.经营(驻在)期限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须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

7.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

8.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

(二)年报公示信息主要检查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社保缴纳信息。

(三)即时公示信息主要检查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是否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四)其他事项的检查

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般了解和检查,是否有违法行为。

二、需提供的资料

本次检查中,请你单位根据检查内容提供以下资料或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公司最新章程复印件(公司盖章确认);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照片)、任职文件(或选举产生的股东会议决议);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身份证原件(或照片);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6.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7.公司决定对外投资(或担保)的股东会决议;

8.股东实缴出资的证明(验资报告、银行进账单、公司证明);

9.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名册及股东会决议等证明材料;

10.有效期内的保证担保合同复印件;

11.2018年12月份员工工资发放表;

12.在其他部门取得的行政许可(或审批手续)复印件;

13.近三年受到其他部门处罚的应提交《处罚决定书》;

14.2018年度企业社保、税收的缴纳凭据;

15.与年报公示的财务信息相关的财务报表和凭证;

16.出质抵押合同等证明材料;

17.有效的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含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18.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咨询电话:58224114)。

说明:①上述资料因企业类型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并提交。②没有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企业分支机构)只需提交第1、3、12、17项资料。③有关人员的身份证一般应提交原件进行查验,不能提交原件可提交原件照片或本人确认无误的复印件查验(特别提醒:被检查企业一律不得提交在政务中心打印的登记档案复印件)。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另外,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对企业相关财务数据信息进行核查审计。对没有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企业分支机构)一般只要求提交资料给检查人员予以核实,不另行实地核查。

四、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对具体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财务审计核查的时间由检查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五、抽查结果

根据企业检查情况并结合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查结论所作出的抽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记载在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

六、其他事项说明

实地核查时,请你单位相关人员(工商联络员、财务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人员)按具体通知时间到场参与,并如实提供资料接受检查。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交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有关人员身份证、场地租赁协议等资料原件(或原件照片)查验的,本局将予以从严审核。拒绝接受检查或故意拖延的,将以“不予配合检查情节严重”对外公示检查结果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你单位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登记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监管机构。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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