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解读 |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如何重塑你的骑行生活?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amr.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1-17 09:08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以下是对新电动车国标的解读:

  1 主要修改内容

  防火阻燃强化:对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加严,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电动机性能完善: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确保电动机在输入电压达到最大时车速也无法超过25km/h,同时允许电动机短暂地输出较高扭矩,满足短距离爬坡等需求。

  防篡改要求升级: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类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推进“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落实互认协同功能。

  制动性能提升:减小了车辆最大制动距离,提升制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

  整车质量调整: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为车辆设计和电池选型提供了更多空间,有利于增加续航里程。

  功能配置新增: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可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脚踏及后视镜规定: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明确鼓励安装后视镜,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

  使用年限明确: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企业能力要求: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与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检测和质量控制能力。

  2 相关过渡安排

  生产过渡期: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

  销售过渡期: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3 新国标实施对个人消费者的影响

  新国标实施后,在直接安全保障上有哪些提升 ?

  答:防火阻燃性能提升,降低了因车辆电气故障等引发火灾的风险,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车辆制动性能也提升了,减小制动距离,能在紧急情况时更好地刹车,降低碰撞事故发生概率。

  新国标实施后,购车选择会有什么变化?

  答:一方面,车辆设计和功能受限,如塑料件使用受限、电动机性能调整等,可能使部分车型外观和性能有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取消脚踏骑行装置的强制要求、放宽铅酸蓄电池车的整车质量限制,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选择。

  新国标实施后,购车成本会增加吗?

  答:虽然增加了北斗模块等配置以及对部件性能要求提高会使生产成本有一定上升,但取消脚踏装置等也节约了部分成本,总体终端市场价格预计波动不大。

  新国标实施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便利性有什么影响?

  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对于不喜欢或很少使用脚踏功能的消费者来说,减少了车辆的累赘感。放宽铅酸蓄电池车辆的重量限制,有利于增加续航里程,提升了使用的便利性。但车辆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

  对于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该怎么处理?

  答:不会强制淘汰,各地政府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政策,鼓励消费者更换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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