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机遇与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四章 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0
第一节 大力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 11
第二节 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与培育 12
第三节 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与培育 3
第五章 推动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的发展 3
第一节 建立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3
第二节 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机制 4
第三节 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 15
第六章 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17
第一节 完善行政执法体系 17
第二节 从严运用司法措施 18
第三节 加强社会共同治理 19
第七章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及服务 0
第一节 建立知识产权创新驱动评价体系 0
第二节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1
第三节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21
第八章 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高地
第一节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 3
第二节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分层培养体系 4
第三节 营造知识产权文化环境 25
第九章 保障与支撑条件 25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5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6
第三节 加强监督考核 26
湘潭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关键时期,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自主研发关键核心技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打造“四区一地”,建设“六个湘潭”,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机遇与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知识产权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知识产权创造量升质优。“十三五”期间,全市申请专利28851件,其中发明专利13436件,授权专利14753 件,其中发明专利3099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37件,居全省第3位。申请PCT国际专利74件、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10件。获得中国专利奖6项、湖南专利奖27项。商标申请26459件,商标注册18155 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25089件。拥有地理标志5件、中国驰名商标35件。
知识产权运用成果丰硕。“十三五”期间,全市构建了“评估-担保-授信-交易-保险”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全市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2.96亿元,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有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产险、天安财险4家知识产权保险承保机构,可投保的知识产权保险品种12种,知识产权保险工作经验向全省推广。全市实施重点发明专利转化项目50个,实现产值200亿元。大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在规范“湘莲”、“沙子岭猪”、“湘乡水府茶”、“九华红菜苔”、“湘潭矮脚白”等现有地理标志运用管理的同时,推动“湘潭乌石腊肉”、“龙牌酱油”、“壶天石羊”、“黄荆坪竹根辣椒”等本地特色农产品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明显加强。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分管副市长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与长沙、株洲签订了《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并建立了协同工作机制。在构建覆盖市、县两级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的同时,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其中“岳塘区利翔摩配城梁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摩托车机油案”入选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部门获批全省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单位”,并与仲裁部门、公证部门建立了工作联动机制。全市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5322件,结案5098件,其中调解结案3577件,结案案件信息公开99.5%;司法保护方面,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17件,结案106件。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2019年知识产权部门并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形成合力,执法力度显著提升,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专项行动更加有力。“十三五”期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复核,并启动新一轮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全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6家。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1个、湖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1个、湖南省知识产权建设强县1个,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2家,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6家。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作为中南地区首家成立的知识产权学院,其复合应用型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的“湘大模式”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认可。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市逐步构建了“11246”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即1个服务集聚区、1个综合服务窗口、2个综合服务中心、4个专业服务中心、6个服务站点。湘潭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获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单位。湘潭大学获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专利代理机构从2015年的2家增加到2020年的5家,专利代理师从2015年的29人增加到2020年的57人。全市共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普法、讲座等教育和宣讲活动183次,培训人员16000余人。
第二节 发展机遇与挑战
从全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力量博弈的影响,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日益失衡,知识产权“卡脖子”问题日益严重,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问题日益严峻。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知识产权事业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同时,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一些挑战和不足:面临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随着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仍然跟不上;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还不够高,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偏少;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调有待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仍存在侵权易发多发和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呈现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等特点;有的企业利用制度漏洞,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主体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明显不足,我国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
从省内看,我省当前正在着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肩负着进入创新型省份前列的重要任务,对知识产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对知识产权提出“更大战略支撑”需求。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已成为我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的重要支撑和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关键所在。二是对知识产权提出“更加体系化”需求。湖南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为以高质量产出、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运营、高标准服务为核心的更加体系化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对知识产权提出“更严格保护”需求。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的重要抓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领域,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规章、重点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快形成和完善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于一体的工作格局,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湖南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公平、正义、高效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从市内看,作为“一带一部”核心节点城市,随着长株潭区域一体化迈入全方位协同、加速度推进、实质化融合的新阶段,湘潭优越的区位交通、坚实的产业基础、雄厚的创新资源、充沛的要素供给等方面优势愈加凸显,迎来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性机遇,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前景广阔、未来可期。同时,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面临一些挑战。一是知识产权意识有待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特别是企业、高校等创新主体的意识不强,大量的创新成果没有及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尚未形成,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的支撑作用尚未发挥。二是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有待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尚未完全构建,平台数量不足,转化渠道不畅,运营效率和效益不高,民间资本投入较少等问题尚待解决。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不明显。知识产权服务业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偏少,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能力亟待加强。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维权赔偿低、取证难、周期长、效果差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处罚措施不够,侵权惩戒不足,创新主体海外维权还比较困难,快速维权体系还不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财政配套措施不够。四是知识产权人才有待引进。全市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短缺现象仍未能得到有效改善,知识产权专职律师、专利分析师、知识产权运营人才等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紧缺等问题制约了湘潭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运营和服务等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上走在全省前列,深化“六个湘潭”建设,打造“四区一地”,全面推进“一六二”工程,奋力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顺应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的形势发展要求,坚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规划关键领域知识产权发展重点,创新思路举措,发挥先发优势,实现引领型发展。
——坚持强化保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有效运用。依托湘潭产业优势,依据知识产权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核心优势,凸显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促进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坚持湘潭特色。围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四区一地”、“六个湘潭”建设,结合湘潭实际,精准施策,务求实效,统筹推进,找准突破口,先行先试,创造湘潭经验,打造湘潭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引领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创新发展。
第三章 发展目标
“十四五”发展目标。按照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目标要求,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高。知识产权拥有量、结构和布局得到全面优化。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量扩质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创造协同运用体系完善,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更好。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更加顺畅,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更加凸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产业、企业、聚集区数量明显提升,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有效。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增强。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更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进一步强化,保护手段能灵活运用,保护环节能协同配合,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推进。
——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更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成、运行良好。打造一批专业性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成效明显。知识产权服务业得到充分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更加优质。
——知识产权人才配置更全。多元化、多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更加灵活有效,形成一支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加强。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优的知识产权系统干部队伍。
湘潭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主要调控指标 |
|
主要指标 |
发展目标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
18件 |
累计PCT专利申请量 |
40件 |
累计马德里商标注册量 |
100件 |
累计植物新品种授权量 |
20件 |
专利权质押贷款金额 |
20亿元 |
权利人满意度 |
95% |
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结案率 |
95% |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 |
100% |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 |
10个 |
知识产权代理师人数 |
80人 |
第四章 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知识产权是推动创新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支撑着知识产权的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效能管理及服务,是新发展阶段下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保障。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大力支持发明创造、品牌培育、文化创作,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和扶持政策,强化知识产权产出,引导各类主体对专利、商标进行有效维持,促进全市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长,提高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和有效商标拥有量。推动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数字动漫、演艺娱乐、出版发行、新闻传媒等领域的创作。。
优化知识产权质量。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投资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等政策,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深化产学研结合和协同创新,围绕重点产业加速高价值专利创造和品牌培育,形成大批高质量发明专利和高知名度注册商标。以具有湘潭特色优势的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为重点,着力培育地理标志。鼓励涉外企业通过PCT专利申请、马德里商标注册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建立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主体名录,推动各类知识产权业务非正常申请人信息的互通共享。
深化质量品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助力质量品牌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品牌日”、“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传扬品牌的优势与价值,增强品牌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提高品牌美誉度与影响力。引导企业借力“一带一路”、中非经贸博览会、湖南自贸区创建东风,依托世界计算机大会、互联网岳麓峰会等开放平台,以优质产品、优质服务“走出去”带动湘潭制造品牌“走出去”。
第二节 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布局与培育
储备关键领域知识产权。针对机器人、汽车制造、海泡石、海工装备、电子信息、先进矿山装备、军工、精品钢材深加工、新能源装备、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食品和槟榔、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等优势工业产业链,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全面保护“三高四新”重点产业安全。围绕打造国家重要智能制造集聚区,注重知识产权布局,以知识产权链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的畅通稳固。围绕打造中部科创发展示范区,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促进创新资源靶向聚焦,力争在解决“卡脖子”问题上形成竞争先发优势。
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项目培育,遴选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密集、价值高、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试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新增建设一批(10个以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统计与发布,编制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加大政府采购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力度。
第三节 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
探索出台知识产权评估准则或指导意见,帮助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准确反映知识产权研发费用以及知识产权资产价值。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的过程提供更高效、更专业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鼓励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估。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在政府支持的项目以及其他的知识产权评价中,重点考量知识产权的价值。
第五章 推动知识产权运用效益的发展
围绕“四区一地”和“六个湘潭”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扩宽知识产权运用维度,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构建知识产权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建立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运用专利导航方法,通过产业数据和专利数据融合分析,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以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在智能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1+4”特色产业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构建高价值专利池或专利组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为引导”的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优势企业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认定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
第二节 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机制
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将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作为各级各类政府项目的申报条件中,并给予优先支持,推动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等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鼓励驻潭高校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创新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模式,降低创新主体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引导机器人、汽车制造、机器人等主导产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以驻潭高校知识产权转化交易为突破口,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畅通获取渠道,推动免费或低价许可,支持中小企业转化实施。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办法,在全市省级以上孵化器中建立知识产权顾问机制,对入驻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训辅导、运营等服务,有效提升小微企业的专利转化运用能力。
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评估-担保-授信-交易-保险”五位一体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各银信机构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评估考核范畴。银保监部门定期对知识产权融资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财政补贴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建设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接活动,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市场化交易对接机制。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支持商业银行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给予园区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
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完善湘潭经开区军民融合省级特色产业园,将国防专利、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纳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利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收集产业发展需求、技术需求,逐步建立国防领域高新技术与省内产业对口联系渠道,推动开展国防专利转化运营服务。
第三节 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
促进商标品牌建设。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强商标保护。切实做好“老字号”商标的挖潜和品牌创建,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加快推进我省企业自主品牌国际化进程。深化商标、地理标志富农工作。围绕打造世界级红色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支撑红色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打响“湘赣红”“毛家饭店”等红色经典品牌,护航湘潭红色文化产业博览会等红色会展活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红色经典品牌。
优化地理标志产业。围绕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开展涉农产品商标品牌培育,加强涉农品牌宣传,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大地理标志的产品质量及品质特色监测和监控的力度,加强地理标志标识的规范使用印制,强化地理标志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做大做强版权产业。支持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打造一批优秀作品和影视节目版权和版权产业链,提升国际传播能力。顺应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以及数字版权的发展,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版权保护制度,创新版权发展模式,做大做强我市的版权产业。积极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培育发展新的“文化湘军”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通过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推动地方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健全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完善绿色知识产权统计监测,推动绿色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撑产业绿色转型。
第六章 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围绕打造内陆改革开放先行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第一节 完善行政执法体系
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完善市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统一调度、跨区域执法协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例指导等机制。建立市场监管、公安、商务、海关、新闻出版、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确定重复侵权、故意侵权、恶意侵权企业名录,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全面落实《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合作协议》,强化长株潭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实体市场执法力度,建立按季度公开发布实体市场知识产权相关执法行动信息的制度。积极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建设知识产权口审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从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线索和案情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节 从严运用司法措施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加强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建立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重大案件查办和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实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强化司法保护能力。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主体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适用顶格处罚。加强刑事司法保护,建立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机制,严格执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探索知识产权严重侵害社会行为的公益诉讼。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
健全涉外保护措施。定期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对接交流,每年通报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及时回应国内外权利人的关切。建立涉外案件清单库,进行跟踪监测和研究,适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制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指导优势产业和外贸企业有效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第三节 加强社会共同治理
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培育力度,研究扩展仲裁、调解、公证工作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业务类型。依托湘潭仲裁委员会、湘潭市发明协会建立湘潭市知识产权仲裁庭、湘潭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能力建设。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
加强维权援助服务。依托中国(湘潭)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县市区和园区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涵盖行政管理及执法机关、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等各领域的知识产权专家库,完善知识产权维权专家顾问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商标被侵权损失险、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
推动行业自治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引导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代理行业规范,深化诚信体系建设,自觉抵制商标恶意注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无资质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蓝天”专项行动,精准打击违法代理行为。建立志愿者制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业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系,助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建立知识产权创新驱动评价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考核体系。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创新型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将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各类奖励制度中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提高知识产权在重要创新载体建设绩效评价中的权重。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探索制定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南。加强对政府重大产业规划、重大科技和投资项目、创新创业人才引进项目、涉及国家利益的企业并购和技术出口活动、以及重大活动和重大展会等事务开展的知识产权评议或审议。鼓励市场主体自主的重大经济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加强对申请上市企业重点实施知识产权评议,已上市企业重点实施知识产权监测。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完善含有知识产权为内容的创新发展决策机制,提高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
第二节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供给。完善基础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和覆盖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整合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完善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的业务范围,实现一窗通办。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建设一批服务于我省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优化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供给。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扩大知识产权数据开放范围,不断拓展数据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建立特色知识产权数据库。指导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利用能力培训,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鼓励支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疫情后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计划等重点产业或项目,提供高端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等信息服务。探索建立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鼓励信息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标准化和规划化建设。
第三节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以湘潭高新区为核心承载区,进一步集聚资源、完善政策、健全生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建设“一平台、多中心、全链条”的服务载体,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区。依托湖南省知识产权(湘潭)综合服务中心和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九华)分中心,建设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医疗器械、机器人、汽车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整合产业、资本、知识产权等资源,推动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专项政策,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加强主动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对吸纳就业成效显著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予以专项支持。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体系。
打造优质服务业品牌机构。在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信息产品开发与利用、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优质服务基础上,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改善服务质量、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效益,打造形成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鼓励服务品牌培育机构优先承担知识产权专项项目或课题研究,优先推荐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相关服务。组织服务品牌培育机构与创新主体、产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对接服务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法院等有关部门办好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专利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大力推进公益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行业环境。深入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资质“黑代理”行为。严厉打击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重点是违反法律规定,为恶意抢注行为提供代理服务的行为。充分发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加大代理监管案件信息公示力度,及时依法公开处罚决定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诚信建设。
第八章 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高地
知识产权人才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根本,知识产权文化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石,培育知识产权高品质人才及文化建设,构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一节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
推进高等院校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充实知识产权基础人才。对接“芙蓉人才行动计划”, 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加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技术调查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的使用和培养力度,选派优秀骨干到高等院校、发达地区或境外培训学习,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稳定知识产权中坚人才。组建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队,在战略策划、重大评议、执法维权、信息利用等重点领域发挥顾问团队的引领和智囊作用。聚焦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法律研究、执法、运营、信息分析、策略咨询、金融等多方位、高水平知识产权专家队伍,夯实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湘潭市高层次人才”“湘潭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等人才工程。
第二节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分层培养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基础教育。构建政府部门、高校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多元教育培训组织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方向的研究生学历教育。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优化知识产权专业培训。推进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训,探索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业务轮岗机制。加强党校和行政学院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培训教育,推动“知识产权进党校”,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选拔培训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加强青年创业指导。
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持续推进省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助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普及教育。推动知识产权进社区,增强全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鼓励知识产权专家、志愿者进校园,促进知识产权教育与学校创新实践活动相融合。
第三节 营造知识产权文化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紧扣知识产权中心工作,强化宣传策划,加强知识产权政策解读。丰富宣传普及渠道,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挖掘报道知识产权典型人物和案例,弘扬知识产权正能量。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的融合,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核心观念深入人心。
第九章 保障与支撑条件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各部门的合作会商。依托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工作推进机制和督导落实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加强部门间、部门与地方间的组织协调,建立完善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作用。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相互衔接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力度,推进规划重点专项落地实施。各地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支持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各部门要引导财政资金向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要增加知识产权投入,引导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
第三节 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每年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创新型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名 词 解 释
专利导航:专利导航以产业或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相关信息为基础,综合运用专利信息分析和市场价值分析手段,结合经济数据以及龙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信息的分析和挖掘,准确把握技术或专利在整个产业发展中所体现的内在规律及影响程度,深刻揭示产业竞争格局、技术创新方向、指引产业或企业创新的路径和专利布局,是产业或企业有效防范发展风险、提升专利运用水平、宏观规划决策的具体举措。
高价值专利:高价值专利一般具备以下四个主要特征:一是技术的研发创新难度高;二是专利的权利稳定;三是专利产品的市场前景好;四是专利的技术竞争力强。
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评议是指基于知识产权情报的分析挖掘和调查研究,支持公共政策制定部门有效规避决策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实现科学决策以及帮助企业优化创新路线并妥善解决经营中知识产权问题的活动。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是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
知识产权运营: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采取一定的商业模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商业活动。或者说促进知识产权的应用和转化,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或者效能的活动。通俗而言,可理解为由“知识产权”变为“知识产钱”即:权变钱的过程。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旨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因缺少不动产担保而带来的资金紧张难题。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全球TISC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8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明确,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展议程框架下的项目,在华TISC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推广,旨在帮助中国知识产权和创新用户提升技术信息检索能力,更快地掌握行业动态和新技术信息,促进其增强创新能力。到2020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与WIPO共同为34家获批运行单位TISC授牌。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与34家单位签订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