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为主抓手,紧紧围绕“提升大质量、助推大产业、服务大市场”工作定位,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健全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创新质量工作机制,全力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开启质量强市新征程、推动湘潭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1.将质量强市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研究质量强市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构建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成立与高质量发展和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相适应的高规格的质量强市(发展)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职责,充实扩大机构成员单位,强化县市区(园区)质量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县区)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质量强市示范活动,支持质量强县(区)、质量强镇示范创建,探索具有湘潭特色的质量发展之路。
2.全力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18年是湘潭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冲刺年,为按时按质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按照《湘潭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潭政办发〔2015〕29号)的要求,制定出台《2018年湘潭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示范创建,补齐创建工作短板,打造创建亮点特色,切实做好迎接质检总局正式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3.建立完善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参照国务院对省政府、省政府对市州政府质量考核的模式,建立完善质量考核的标准体系,简化考核流程,提高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园区)要探索开展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责任传递到基层第一线。
二、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4.完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推动党委和政府把质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湘潭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建立质量提升督促检查机制,综合运用会议推进、督查推进、考核推进等手段,实施质量调度、质量议事、情况通报,督查考核,形成统筹推进质量提升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5.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围绕“打造战略新兴产业质量高地、提升优势传统产业质量、全力提升服务质量”三大重点任务, 聚集我市“1+4”特色产业、“3+1”产业体系,重点在智能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等行业领域综合施策,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
6.督促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第一”、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评优等活动,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率”跃升。
7.广泛开展“双零”活动。在全市范围开展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短板、抓弱项,从生产一线的源头夯实质量提升基础。开展中小企业质量需求调查问卷工作,了解中小企业对质量基础设施的需求情况,精准实施帮扶。
三、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
8.抓质量品牌建设。制定实施《湘潭市发挥品牌引领作
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行动计划》,以发挥标准和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加快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按照政府培育、企业创建的思路,实施精品名牌培育工程,推进重点企业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树立质量品牌标杆。深入开展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等质量品牌的培育和创建活动,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实施品牌多元化系列化发展战略,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大品牌创建、宣传和推广力度,以品牌建设助推湘潭经济发展转型。
9.抓品牌发展环境优化。加强对名牌企业跟踪动态管理,适时掌握品牌企业发展动态,巩固质量品牌建设成果,维护品牌声誉与价值。组织开展质量品牌宣介活动,通过大讲堂、培训班、观摩学习、现场交流等方式,宣传推广质量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典型和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品牌企业参与国内特色品牌展示和国际品牌展示展览,推动品牌区域交流与国际交流合作常态化。鼓励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确立品牌无形资产的地位,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
10.抓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把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作为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加大培育服务力度,制定扶持政策,积极组织指导园区申报,提升区域品牌价值,放大质量品牌效应。指导“全国韶山红色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支持槟榔、湘莲、水浒庙、工业园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11.抓质量标杆典型引路。完善质量奖评价培育机制,实行培育与评审相结合,最大幅度发挥政府质量奖的引领导向作用。修订《湘潭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召开第二届市长质量奖颁奖暨全市质量工作会议,表彰一批标准化和品牌建设项目,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质量品牌获奖企业的标杆作用和示范效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传播质量文化,提升湘潭质量的影响力。
四、加强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12.突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钢材产品、防爆电气、水泥等重点产品实施加严监管,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停产整顿,直至撤销生产许可证。严厉打击钢铁、水泥产品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积极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13.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获证企业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明确《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完善获证企业“市场主体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市辖获证企业每年监督检查1次,对县市区辖区内的获证企业,市局按25%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出检查人员。严格落实层级监管责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划分、倒查和追究,确保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五、夯实质量工作基础
14.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制度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信用湘潭”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湘潭诚信平台等,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全面公开和共享。进一步推进“湖南省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坚守诚信底线。建立质量“红黑榜”诚信制度,加强联合惩戒实施力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5.加强质量文化建设。以树匠心、育匠人、出精品为抓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推进湘潭制造“品质革命”提供动力。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文化主题活动,培养崇尚质量、投入质量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质量文化建设经验交流及成果发布,营造质量第一、安全至上、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文化氛围。
16.加强质量人才培养。联合浙江大学等高校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采取组织到示范区与质量标杆企业观摩学习、组织质量奖企业进行巡回讲座、组织质量专家到园区讲授质量知识等方式,传授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积极开展企业全员质量素质提升活动,鼓励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培训,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