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省、市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我市共计抽取了308户企业(其中省局抽取177户,市局抽取131户,均系市局登记注册,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组织开展对企业登记事项及年报公示信息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本次抽查以企业报送资料进行书面核查的方式为主,并结合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同时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参与对企业填报公示的财务数据信息进行核查。被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并按要求如实提供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场所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详见本局邮寄送达的《检查通知书》,没有收到邮件的可以查看本通告附件3)。
2.抽查结束后,抽查结果将作为企业信用信息的内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记载在企业名下对外公示。对逾期不提供材料接受检查的,按不予配合检查情节严重对外公示抽查结果。
3.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局开展本次抽查的全过程以及公示的抽查结果进行监督。同时,针对本次抽查名单上的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注册登记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范围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及其他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进行举报。本局联系电话:信用监管科52861649
特此通告。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